中国足球协会原常务副秘书长兼国家队管理部原部长陈永亮被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罪名涉及受贿和行贿。曾在中国足协裁判办、中超联赛公司等要职任职的陈永亮,在8年间频繁受贿,共51次,涉及金额高达1934.444万元。他利用自身地位影响力,与俱乐部勾连,为其谋取私利,甚至跑官买官、腐化晋升。
引人注目的是,陈永亮曾涉及2010年中国足协技术部主任受贿案,但并未影响其后的职业发展。从2015年起,他在中超公司和中国足协多个重要岗位上大肆敛财,逐渐扩大权力范围。他与某些俱乐部相勾结,在比赛结果、球员选拔等方面频繁干预,严重滥用权力。
此外,陈永亮还向时任中国足协党委书记于洪臣行贿,以谋求晋升。他先后四次给予于洪臣90万元人民币,以换取支持和关照,也牵涉到其他领导人。这一系列腐败行为让人震惊,也凸显了中国足球管理体制中的漏洞和腐败问题。
本文地址:
//www.adartesc.com/kanqiu/8970.html
声明:本站文章仅个人学习使用,素材均来源于网络,欢迎分享,转载请保留出处!
声明:本站文章仅个人学习使用,素材均来源于网络,欢迎分享,转载请保留出处!